第79章人在江湖,必須搞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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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章 人在江湖,必須搞事
小李飛刀。
例不虛發的小李飛刀。
呂雲澄沒有改變“劇情”,就是想要看看這門絕學。
在《武林外傳》世界,呂雲澄得了飛刀門的秘籍,也有一手好飛刀。
但小呂飛刀和小李飛刀卻無法相提並論。
呂雲澄扔出的飛刀只是一種暗器,小李飛刀卻是信念。
正義的信念。
仁者無敵,正義必勝,所以小李飛刀也必勝。
即便只是斬殺諸葛雷,並沒有用全力,這一刀的鋒芒也足夠讓人驚心動魄。
能死在小李飛刀之下,諸葛雷這輩子也算值了。
……
“李兄,咱們到了分別的時候了。”
“呂兄,江湖其實沒有你想象的那麽好。”
“我從來都沒有把江湖想象的美好,只是想去找幾個真正的高手試劍,江湖路遠,有緣再見。”
“有緣再見。”
看著呂雲澄的背影,鐵傳甲道:“江湖,要亂起來了。”
李尋歡喝了一杯酒,道:“江湖,從來都沒有安定過。”
每一個混江湖的人,都會背上一個包袱。
包袱裏有聲譽、財富、地位、朋友、聲色、醇酒,也有負擔、橫逆、中傷、挑撥、暗算、殺戮。
名氣越大,包袱就越重。
包袱越重,越難以卸下。
一個江湖新人想要成長,不可避免的要把一些人的包袱打開,把裏面的東西搶奪過來。
你搶我,我搶你,你殺我,我殺你,無窮無盡,無休無止。
這就是所謂的: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,情仇難卻,恩怨無盡。
李尋歡早就明白這個道理,所以他離開了中原,去往關外。
現在他回來了,呂雲澄和阿飛要一劍成名,本就混亂的江湖,必然要再起波瀾。
……
如果問古系武俠世界最不缺的是什麽,那一定不是高手,而是酒。
既然有酒,那就一定有酒館。
呂雲澄就在一家酒館中。
酒館的老板是個身材發福的老人,據說小李探花十年前出關的時候,就在這家酒館喝過酒。
呂雲澄來這家酒館不是為了喝酒,而是為了金絲甲。
金絲甲並不在諸葛雷身上,而是在諸葛雷身邊那個名叫洪漢民的趟子手身上。
除了呂雲澄,沒有人會關註這麽個小人物,竟讓他悄無聲息的逃了出來。
不過他的運氣已經用完了。
呂雲澄靠著從追風那裏學到的追蹤術,輕而易舉的找到了他。
“金絲甲雖然是防身至寶,但你得了有什麽用呢?你能防住刀砍劍刺,防得住我的掌力麽?”
不等洪漢民說什麽,呂雲澄的右掌已經印在了他的胸口。
大旗風雲掌——風起雲湧!
“砰!”
洪漢民如同樹葉一般,被呂雲澄一掌轟飛,肋骨斷了大半,骨茬刺入到臟腑之中。
還沒等落地,便已經失去了呼吸。
呂雲澄伸手在洪漢民身上抓了兩下,取下金絲甲,道:“貪心不足蛇吞象,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,非要折騰這些做什麽。”
店老板端著一壺酒,戰戰兢兢的走了過來,道:“大……大俠,喝一杯吧。”
“沒心情,你自己留著喝吧。”
“我……小老兒如何有資格喝……”
話未說完,店老板的右拳已經轟向呂雲澄肋下。
功力精純,氣力完足,比起碧血雙蛇那種貨色,強了不知多少。
有這等功力,當然不是無名之輩。
店老板名叫孫魁,綽號“紫面二郎”,據說他在二十年前,勾搭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陸碼頭總瓢把子楊大胡子的妻子“薔薇夫人”私奔。
不過呂雲澄知道,孫魁並非為了感情不顧一切的好漢子,而是一個倒黴鬼。
薔薇夫人早就和“妙郎君”花蜂有私情,甚至有了身孕,卷了一包金銀,和花蜂跑路。
花蜂是爛人中的爛人,本想拋棄薔薇夫人,卷錢跑路。
怎奈薔薇夫人看錢看的很嚴,他沒尋到機會,又實在舍不得那些金銀,便攛掇薔薇夫人勾搭孫魁,借孫魁之手逃離楊大胡子的追殺。
換而言之,這貨就是個倒黴透頂的接盤俠。
當然,薔薇夫人和花蜂也沒討得了好。
花蜂被斬去雙腿,養在地窖裏,每日的食物是一碗不加鹽的豬油拌飯,養成了一個大胖球。
薔薇夫人在最美麗的年歲,跟著孫魁在這小酒館隱藏二十年。
她的容貌變化並不算大,腰肢卻已經胖成了水缸。
孫魁早就受夠了薔薇夫人,也受夠了平淡無味的隱居生活,有機會獲得金錢、名望、美人,自然不會放過。
沒人會防備一個謹小慎微的酒館老板,他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成功了。
由於花蜂的原因,他非常厭惡長得俊的,尤其是呂雲澄這種笑瞇瞇的小白臉。
孫魁出手沒有任何留力,他的眼中滿是兇狠和貪婪,似乎要把呂雲澄生吞下去。
“鏘!”
淚痕出鞘,輕輕一個上撩,孫魁的右臂便永遠離開了他的身子。
鐵血十二式——逆流捧沙!
一劍廢掉居心叵測的刺客,大多數人都會下意識的放松警惕,尤其是初出茅廬的少年郎。
這是一個絕好的刺殺機會,至少薔薇夫人是這麽認為的。
所以她出手了。
伴隨著一聲輕響,淬了劇毒的金釵刺向呂雲澄的後心。
呂雲澄上撩的寶劍向下畫弧,隨即向後一刺,在薔薇夫人驚駭的目光中,洞穿了她的喉嚨。
左掌揮出,一招“風舉雲飛”拍碎了孫魁的心臟。
把金絲甲放入包裹,去孫魁的臥室翻了翻,翻出一包金銀,轉而又去地窖裏找出花蜂,一掌拍死,隨後快步離去。
呂雲澄出門帶了靈藥,帶了食物,卻沒帶多少錢,孫魁的這些存款,足夠揮霍一陣子了。
林仙兒到達酒館的時候,只見到了四具屍體。
梅花盜是林仙兒炒作搞出來的,她要用這股熱度維持自己的名聲,而且她很喜歡被人追逐的感覺。
金絲甲是重要的道具,沒想到被一個無名小子奪走了。
“呸,廢物!”
林仙兒恨恨的罵了一句,轉身離開。
林仙兒並沒有失望太久,三天後,她便知道金絲甲在哪兒。
這個江湖上,會炒作的不止她一個,呂雲澄也會,而且比她做得更好。
呂雲澄用從孫魁那裏搜出的金銀買了一間大宅,隨後在門口放了個告示:
試劍,生死各安天命,能勝我者,以金絲甲相贈。
金燦燦的寶甲就懸在正堂門口,看的周圍的江湖人百爪撓心,恨不得立刻就把金絲甲奪走。
但他們做不到。
最近幾天,想要奪取金絲甲的江湖人不下百人。
有人正面搶奪,有人聯手圍攻,有人聲東擊西,有人扣帽子潑臟水。
不管是哪一種,都是豎著進來橫著出去。
僅僅幾日,江湖中熱度最高的人,便從林仙兒變成了呂雲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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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李飛刀。
例不虛發的小李飛刀。
呂雲澄沒有改變“劇情”,就是想要看看這門絕學。
在《武林外傳》世界,呂雲澄得了飛刀門的秘籍,也有一手好飛刀。
但小呂飛刀和小李飛刀卻無法相提並論。
呂雲澄扔出的飛刀只是一種暗器,小李飛刀卻是信念。
正義的信念。
仁者無敵,正義必勝,所以小李飛刀也必勝。
即便只是斬殺諸葛雷,並沒有用全力,這一刀的鋒芒也足夠讓人驚心動魄。
能死在小李飛刀之下,諸葛雷這輩子也算值了。
……
“李兄,咱們到了分別的時候了。”
“呂兄,江湖其實沒有你想象的那麽好。”
“我從來都沒有把江湖想象的美好,只是想去找幾個真正的高手試劍,江湖路遠,有緣再見。”
“有緣再見。”
看著呂雲澄的背影,鐵傳甲道:“江湖,要亂起來了。”
李尋歡喝了一杯酒,道:“江湖,從來都沒有安定過。”
每一個混江湖的人,都會背上一個包袱。
包袱裏有聲譽、財富、地位、朋友、聲色、醇酒,也有負擔、橫逆、中傷、挑撥、暗算、殺戮。
名氣越大,包袱就越重。
包袱越重,越難以卸下。
一個江湖新人想要成長,不可避免的要把一些人的包袱打開,把裏面的東西搶奪過來。
你搶我,我搶你,你殺我,我殺你,無窮無盡,無休無止。
這就是所謂的: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,情仇難卻,恩怨無盡。
李尋歡早就明白這個道理,所以他離開了中原,去往關外。
現在他回來了,呂雲澄和阿飛要一劍成名,本就混亂的江湖,必然要再起波瀾。
……
如果問古系武俠世界最不缺的是什麽,那一定不是高手,而是酒。
既然有酒,那就一定有酒館。
呂雲澄就在一家酒館中。
酒館的老板是個身材發福的老人,據說小李探花十年前出關的時候,就在這家酒館喝過酒。
呂雲澄來這家酒館不是為了喝酒,而是為了金絲甲。
金絲甲並不在諸葛雷身上,而是在諸葛雷身邊那個名叫洪漢民的趟子手身上。
除了呂雲澄,沒有人會關註這麽個小人物,竟讓他悄無聲息的逃了出來。
不過他的運氣已經用完了。
呂雲澄靠著從追風那裏學到的追蹤術,輕而易舉的找到了他。
“金絲甲雖然是防身至寶,但你得了有什麽用呢?你能防住刀砍劍刺,防得住我的掌力麽?”
不等洪漢民說什麽,呂雲澄的右掌已經印在了他的胸口。
大旗風雲掌——風起雲湧!
“砰!”
洪漢民如同樹葉一般,被呂雲澄一掌轟飛,肋骨斷了大半,骨茬刺入到臟腑之中。
還沒等落地,便已經失去了呼吸。
呂雲澄伸手在洪漢民身上抓了兩下,取下金絲甲,道:“貪心不足蛇吞象,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,非要折騰這些做什麽。”
店老板端著一壺酒,戰戰兢兢的走了過來,道:“大……大俠,喝一杯吧。”
“沒心情,你自己留著喝吧。”
“我……小老兒如何有資格喝……”
話未說完,店老板的右拳已經轟向呂雲澄肋下。
功力精純,氣力完足,比起碧血雙蛇那種貨色,強了不知多少。
有這等功力,當然不是無名之輩。
店老板名叫孫魁,綽號“紫面二郎”,據說他在二十年前,勾搭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陸碼頭總瓢把子楊大胡子的妻子“薔薇夫人”私奔。
不過呂雲澄知道,孫魁並非為了感情不顧一切的好漢子,而是一個倒黴鬼。
薔薇夫人早就和“妙郎君”花蜂有私情,甚至有了身孕,卷了一包金銀,和花蜂跑路。
花蜂是爛人中的爛人,本想拋棄薔薇夫人,卷錢跑路。
怎奈薔薇夫人看錢看的很嚴,他沒尋到機會,又實在舍不得那些金銀,便攛掇薔薇夫人勾搭孫魁,借孫魁之手逃離楊大胡子的追殺。
換而言之,這貨就是個倒黴透頂的接盤俠。
當然,薔薇夫人和花蜂也沒討得了好。
花蜂被斬去雙腿,養在地窖裏,每日的食物是一碗不加鹽的豬油拌飯,養成了一個大胖球。
薔薇夫人在最美麗的年歲,跟著孫魁在這小酒館隱藏二十年。
她的容貌變化並不算大,腰肢卻已經胖成了水缸。
孫魁早就受夠了薔薇夫人,也受夠了平淡無味的隱居生活,有機會獲得金錢、名望、美人,自然不會放過。
沒人會防備一個謹小慎微的酒館老板,他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成功了。
由於花蜂的原因,他非常厭惡長得俊的,尤其是呂雲澄這種笑瞇瞇的小白臉。
孫魁出手沒有任何留力,他的眼中滿是兇狠和貪婪,似乎要把呂雲澄生吞下去。
“鏘!”
淚痕出鞘,輕輕一個上撩,孫魁的右臂便永遠離開了他的身子。
鐵血十二式——逆流捧沙!
一劍廢掉居心叵測的刺客,大多數人都會下意識的放松警惕,尤其是初出茅廬的少年郎。
這是一個絕好的刺殺機會,至少薔薇夫人是這麽認為的。
所以她出手了。
伴隨著一聲輕響,淬了劇毒的金釵刺向呂雲澄的後心。
呂雲澄上撩的寶劍向下畫弧,隨即向後一刺,在薔薇夫人驚駭的目光中,洞穿了她的喉嚨。
左掌揮出,一招“風舉雲飛”拍碎了孫魁的心臟。
把金絲甲放入包裹,去孫魁的臥室翻了翻,翻出一包金銀,轉而又去地窖裏找出花蜂,一掌拍死,隨後快步離去。
呂雲澄出門帶了靈藥,帶了食物,卻沒帶多少錢,孫魁的這些存款,足夠揮霍一陣子了。
林仙兒到達酒館的時候,只見到了四具屍體。
梅花盜是林仙兒炒作搞出來的,她要用這股熱度維持自己的名聲,而且她很喜歡被人追逐的感覺。
金絲甲是重要的道具,沒想到被一個無名小子奪走了。
“呸,廢物!”
林仙兒恨恨的罵了一句,轉身離開。
林仙兒並沒有失望太久,三天後,她便知道金絲甲在哪兒。
這個江湖上,會炒作的不止她一個,呂雲澄也會,而且比她做得更好。
呂雲澄用從孫魁那裏搜出的金銀買了一間大宅,隨後在門口放了個告示:
試劍,生死各安天命,能勝我者,以金絲甲相贈。
金燦燦的寶甲就懸在正堂門口,看的周圍的江湖人百爪撓心,恨不得立刻就把金絲甲奪走。
但他們做不到。
最近幾天,想要奪取金絲甲的江湖人不下百人。
有人正面搶奪,有人聯手圍攻,有人聲東擊西,有人扣帽子潑臟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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